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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 预防修复是主思路

所属领域: 绿色低碳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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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上以171票赞成全票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该法律规定,污染土壤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有关机关和组织可以依照《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几年,全国土壤污染事件频发,仅在2018年中旬就发生了湖南常德巨型酸水坑、内蒙古乌海强酸高毒性液体外流、江西工业园铅污染等土壤污染事件。这些污染问题治理代价巨大,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土壤污染与大气污染、水污染不同,它有其隐蔽性,不能直观感受到,有其滞后性,不会很快显现污染,所以急需制定这样一部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桂龙介绍道。

  据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2014年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意味着受污染土壤约占全部采样土壤的1/6。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即受污染耕地占全部采样耕地的1/5,全国土壤环境状况不容乐观。

  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发展滞后已成问题,时代周报记者查阅了几个省市区发布的环境质量报告,未发现有土地环境、土壤环境等关键词的质量报告,环境质量报告的内容仅包含大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方面。

  预防、修复是主思路

  记者了解到,《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起草修订思路不同于水污染、大气污染以治理为主的思路,该法律关注的是土壤的预防和修复。在具体条例中,建立土壤污染责任人制度,加大了对出具虚假报告的单位及直接责任人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永远性禁止从事相关业务”,强化污染者担责。

  对此,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刘阳生解释,“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污染担责、公众参与”是《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原则,这决定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思路和行为准则:从源头控制污染源,避免形成新的土壤污染。优先保护未污染土壤,对受污染土壤采用分级管理措施。土壤污染者承担应有的责任,公众参与可以促进土壤污染防治过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向记者说明,“污染者担责”是《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原则。即使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也应由土地使用权人实际承担。

  除此之外,为了防止责任主体众多导致可能出现的混乱,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告诉记者,这次将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政府责任制度,由环保部门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此次法规中提及的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被众多专家、环保人士寄予厚望,希望通过国家基金制度等措施破解土壤污染防治的高成本问题。在中国,许多土壤污染被认为是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找到责任人,并且修复的成本巨大。谁来治、怎么治、治理费用由谁承担变成了环保界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设立可以缓解一部分地方的财政压力。以广东省为例,2016年财政部下达了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437万元,并且仅用于土壤污染详查工作。2017年中央下达广东省的专项资金高达29267万元,对比上一年增长了一倍多。

  彭应登表示,目前中国土壤污染治理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尽快建立土壤污染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并且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合理与合法来源。如果能够解决这两个问题,对于中国的土壤污染防治会是非常大的突破。

  土壤防治的地方方案

  环保高压下,对土壤污染严重的化工行业面临大洗牌。

  今年6月7日,广东省环保厅发布了《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简称“防治方案”),明确提出要严防工矿企业污染,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加强企业关闭搬迁污染防治,确保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7%。要求2018年起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要开展自行监测或者委托第三方监测,监测结果向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防治方案》中还提到,基于本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形成的关闭搬迁企业清单,会进一步核实补充关闭搬迁企业情况。

  记者查阅到广东省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其重点监控企业数量高达1221家。其中与土壤污染关系密切的重金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数量达415家,危险废物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达166家,这就意味着不少低产能和高污染的企业被强制关闭或搬迁。

  企业污染是土壤污染重要来源之一,彭应登对记者说:“以前有一些企业错误地认为,我的地盘我做主,污染的只是厂里的土壤,没有污染外环境中的土壤。结果导致许多工业企业内部的场地污染严重,致使企业搬迁或关闭后的场地无法安全利用。”他向记者分析道,《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后,将促使企业开始或更加规范自身的排污行为,从源头上避免对厂内外的土壤环境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污染。

  对于《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地措施的难点在哪,企业是否能在利益面前配合政府环保工作?彭应登向记者分析说道:“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提高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如果保护土壤环境的意识深入人心,保护土壤环境的行为就会自然产生。”

  近日,广东省印发了《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绿色发展水平、环境治理能力走在全国前列的总目标。在土壤污染方面主要是展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虽然国家发布的相关环保政策频次高、力度大,但事实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仍然棘手。

  广东省环保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一方面土壤污染防治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尚不健全,有关技术难点尚未突破;另一方面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不足,土壤污染防治已与大气、水污染防治同等重要,但相应能力建设明显滞后。中国在土壤污染上的历史欠账远比大气和水污染沉重。”

  “摸清土壤家底,是一切工作的根基。”广东省环保厅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广东省政府立下军令状,确保在2018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率先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除此之外,加强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以拟开发为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从而保障“脚下的安全”。

  记者就《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询问环保产业人士陈嘉尔(化名),陈嘉尔对记者坦白道:“比起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影响,反倒是环保督查和专项督查影响会更大一些。”因为环保督查每查处到污染,将会责令企业或者政府立刻委托第三方环保公司修复治理,而这也就给环保公司带来了直接业务。陈嘉尔给记者分析道,“环保督查直接问责党政企一把手,给的压力不小,所以他们的反应也就快了。”

  此次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被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是“最严”污染防治法,但未来的实施效果如何,还需要时间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