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基层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卫健委以及部分省市都发布了相关文件鼓励“乡镇卫生院升级成为二级医院”。11月13日,广东省发布的文件在此基础上又有了新的突破,明文提出“符合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可以升级为市二级人民医院”。
医院的升级必将会带来医疗设备、耗材需求的增长,医疗器械采购的热潮将再一度被打开,利好医疗器械行业。
11月13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广东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文件明确提到:服务人口较多、服务能力已经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可将其升级为县(市)第二(三)人民医院(二级医院),保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的,可仍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性质给予保障;或将其超出功能定位的资源整合到县级医院;也可以对其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偿。
广东省符合标准的乡镇卫生院不仅有机会直接升级成县二级人民医院,还有机会升级成市二级人民医院,这无疑是一次大突破,同样也显示出政府对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
这也就表示,一大批乡镇卫生院将会为了完成达标建设和医院升级的目标,大量购置医疗设备,打开医疗器械采购的热潮。
早在今年9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就曾联合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了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新标准,对设备配置也做出相应要求,95%的乡镇卫生院都要求完成达标建设。除此之外,《通知》中还明确:国家卫生健康委适时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通报表扬。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二级医院评审,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卫生院的升级会促使卫生院的规模扩大。如果卫生院升级为二级医院,相应的医院人员、设备、收费、医院建筑都能有一个比较大的提升空间。在规模和服务同步提升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医疗器械”缺口的急速扩大。
“脱胎换骨”后的卫生院,需要更多、更高质量的检查设备和医用耗材来达到“二级医院”的技术环境标准,这对医疗器械企业和经销商来说,无疑是一次极具潜力的利好福音。
不只是广东省响应了这项政策,广西、甘肃等省(区)在前不久也加入到了该项改革的行列。
广西
符合相关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可参加二级医院评审
11月6日,广西卫生计生委发布《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通知表示,广西将在活动中力争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
文件还强调,医院必须要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在资源配置方面,不仅要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还要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
不止如此,广西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二级医院评审,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整个活动将经历医院自查、市级复合、自治区复核三个环节,最终于2019年6月15日前全部结束。6月30日前将会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
总而言之,在这段时间内,广西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有机会通过医院的改造建设,实现医院的二级升级。
甘肃
2019年5月下旬全部完成达标乡镇卫生院升级达标
同样,甘肃省卫生计生委日前也发布了《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在2018年10月底前筹备部署,自评、县级复核市级复核、省级复核所有审核环节必须于2019年5月下旬全部完成。
所以,采购医疗设备对于甘肃省的这些基层医疗机构来说是非常紧急的事了。
除了和广西一样响应国家文件“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的号召外,甘肃省的《通知》还表示,此次活动中,达到基本标准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可直接评定为一级乙等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可直接申请二级医院等级评审,达到基本标准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
而未达到基本标准及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今后一律不可参加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
据国家卫健委统计,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9.8万个,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达到了94.3万个,占医疗机构总数的94.4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数如此之大,不难推测,可能参与“升级二级”的乡镇卫生院的数量有多么的多了!
外加上各省给予其“升级整改”的时间相当有限,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面临着不小的医械设备、耗材需求压力,短期内势必会增加对医疗器械的成批采购,利好医疗器械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