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部署,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出通知,2018年起,中央财政拟分批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通知指出,2018—2020年,中央财政分批支持部分治理任务较重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推动这些城市全面达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要求,并带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实现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的目标。
通知明确,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入围城市,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对2018年入围城市,中央财政每个支持6亿元,资金分年拨付。入围城市按要求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3年方案,明确总体和年度绩效目标,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资金,重点用于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海绵体系建设以及水质监测能力提升等黑臭水体治理重点任务和环节,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在示范城市选拔流程方面,通知提出,2018年,各省份结合实际推荐不超过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优先推荐治理任务重、基础工作扎实的城市。三部门组织专家对地方申报材料进行基础性审核,确定参加竞争性评审的城市名单后开展竞争性评审,相关城市现场陈述工作方案并接受专家问询。评审组现场打分,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入围城市。2018年首批支持20个左右城市。